(三)灸法的应用
灸法之应用《中国针灸学》云:“不论何种灸法,当应用于临床时,医者必须先有一番详细诊察,如性别、年龄、体质、疾病轻重及受灸之有无经验等,然后定灸炷之大小、软硬、壮数,予以适度之刺激,则不使太过,亦不致不及。若太过失度,不但不能奏效,疾病亦或恶化。”说明施灸艾炷的大小、壮数的多少,可根据疾病的性质病情的轻重、体质的强弱、年龄的大小及施灸部位的不同,全面考虑。各适其宜,恰到好处,达到无太过与不及。
1.一般情况少则1~3壮,多则数十壮乃至数百壮(每次施灸累计总和数)。前3日每日灸1次,以后每隔2~3.日灸1次。
2.疾病之久暂,急性病每日可灸2或3次,慢性病每隔3、5、7日灸1次亦可,保健灸每月可灸3或4次,终身使用,获益匪浅。
3.体质之强弱凡青壮年、初病体质者,所用艾炷宜大,壮数宜多;老人及久病体弱者,所用艾炷宜小,壮数宜少;小儿与衰弱者,炷如雀粪,10岁前后之小儿,以5~10壮为度;大人灸炷如米以5~10壮为度。灸5或7穴为适当,否则灸炷过多,反今发生疲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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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艾(积善余庆.积恶余殃):
4.男女之别 男子灸炷之壮数,可以稍多,普通男子胜任力较女子为大,故女子之壮数宜稍少。
5.肥瘦之不同 肥人脂肪较多,肌厚肤雍,不易传热,感艾气不足,壮炷宜较瘦者为多,炷大如米粒。
6.施灸部位之不同 在肌肉丰厚的腰背、臀腹、臂等处,宜大炷多灸;在肌肉浅薄的头面、颈项、四肢末端宜小炷少灸。
7.敏感性者与迟钝性者 对于感受性之敏感者,当灸炷燃至中途时,即移去之,重更1枚,待接近皮肤即去之,反复更换,至着肤为止。灸小儿亦须如此。迟钝性者,炷宜稍大。
8.施灸经验之有无 未接受过施灸之病人,初起亦宜小炷,壮数亦宜少,以后逐日增加。
9.症状情况 凡病属亢进性疾病(如疼痛、痉挛、搐搦等)炷宜稍大,壮数宜多。虚弱症状、功能减退、麻痹不仁、痿弛无力,宜小炷而壮多。
10.劳动不同 体力劳动者比脑力劳动者,艾炷宜大,壮数宜多。
11.营养不良者 所用艾炷宜小,壮数适中,大炷则绝对禁忌之。
12.灸法不同 凡直接着肤灸者,一般以麦粒大小艾炷为宜,每穴灸5~7壮,小儿3~5壮,每次灸3~5穴。但急救时,可不计壮数,直到阳回脉起为止。
13.病情不同 在施灸时,应结合病情,对沉寒痼冷,元气将脱等证,宜大炷多灸;对外感风寒则宜小炷,不宜重灸,否则可致火邪内郁而产生不良后果。
总之,灸炷大小、壮数多少,须视疾病之种类、病情之轻重、病程之久暂与病者之体质等具体情况而变通之,不必拘泥。
(四)灸刺激强度与补泻手法
病有轻重,体有强弱,人有大小,故灸刺激之强度,应视病者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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